王明道先生是个很注重仪表的人,也是上帝所重用的仆人。
有一次他去其他地方讲道。还未开始的时候,他要剃他的胡子,但是,他发现他忘记带剃刀,就向一位弟兄借。哪里知道那位弟兄就送一把新的给他。他就用新的剃刀剃胡子。由于新的剃刀很利,结果他把他的脸皮都剃了!流血了!
因此他就告诉那位弟兄他受伤了。那弟兄就给他一种一擦就止血的药,很宝贵的药。他就将它擦在他流血的地方,一擦就止,真好。
好!现在问题来了,是不是王明道先生因为有了这个妙药,就可以随便剃伤自己的脸呢?反正有妙药,不要紧,就剃伤多一点,反正一擦就止。可以这样做吗?这样做的人不是疯子吗?
同样的,基督徒领受了上帝赦罪之恩,就可随意犯罪吗?反正上帝的恩典很大,很“灵”,就随意犯罪好了,反正上帝是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我们的罪,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,真的是这样吗?
用剃刀剃伤自己的脸就好像基督徒犯罪一样。
用妙药止血就好像基督徒认罪蒙神赦罪一样。
随意剃伤自己的脸就好像基督徒随意犯罪一样。
因此,基督徒是神的孩子,不是疯子,不应当犯罪。如果不小心犯罪,应当立刻求神赦免,神必赦免我们的罪,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。
我在讲一次,不要做疯子,只有疯子会随意弄伤自己的身子!你是疯子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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